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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莘塍消委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欺诈消费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买卖合同纠纷。在该分会执法人员的多次努力下,使214家户主的消费权益得到了保障。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性消费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7年10月莘塍镇星火村老人公寓的214户住户共同出资向汀田后里某不锈钢出售店订购了六只304型号的不锈钢水塔,共计75600元,款项已于12月27日付清。但是在今年5月份交付使用后,发现安装的水塔出现漏水等问题,经检查,发现该处提供的水塔型号不对,六只不锈钢水塔均为201型号。经查,按照市场价,201型号不锈钢水塔价格仅为304型号不锈钢水塔价格的一半,且每只水塔包括阀门等配件在内重量也仅为332公斤(标准水塔重量应为600—650公斤)。显然,该不锈钢出售店的行为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星火村老人公寓的业主在与该不锈钢出售店协商要求销售方退货、赔偿经济损失无果后,遂诉至莘塍消委分会,请求调解。
考虑到该争议涉及人数多,有可能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莘塍消委分会在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出面调解。对双方进行耐心地调解,最终,在事实面前,该不锈钢出售店承认了自己的产品与所签定合同相违,愿意退还16000元的合同款给星火村老人公寓,同时延长不锈钢水塔的维修期至2009年底。 |